汽車衡俗稱地磅,是設置在地面上的大磅秤,通常用來稱卡車的載貨噸數,是港口、機場、礦山、工廠企業(yè)等用于大宗貨物計量的主要稱重設備,是在當今社會經濟貿易重量鑒定中應用為廣泛的衡器之一。電子汽車衡按傳感器輸出信號分類可分為模擬式汽車衡和數字式汽車衡,按安裝方式可分為地上衡和地中衡,按汽車衡的自動化程度可分為非自動汽車衡和自動汽車衡。
一、汽車衡及型號含義
在二十世紀80年代之前常見的汽車衡一般都是利用杠桿原理純機械構造的機械式汽車衡,機械衡器采用杠桿原理,結構復雜,安裝調整時,只有具備豐富經驗的技術人員才能達到產品設計的要求;其刃口和支承極易磨損,影響稱量精度和靈敏度,稱量速度慢,維護操作不方便,維修周期短,維護費用高,在稱量過程中容易產生人為誤差;采用刻度模擬量指示,稱量結果不能自動打印記錄和遠距離傳遞,讀數不直觀,不能參與計算機管理。80年代中期,隨著高精度稱重傳感器技術的日趨成熟,隨著汽車衡行業(yè)的發(fā)展,機械式汽車衡逐漸被精度高、穩(wěn)定性好、操作方便的電子汽車衡取代。
電子汽車衡常用的有SCS系列,常用規(guī)格有寬3~4米,長6~24米,稱重范圍30~200噸,通過電子汽車衡的型號編碼就可以知道該汽車衡的主要信息。例如有型號為SCS-120-QC電子汽車衡,其各字母數字代表的含義為如下:第一個S為類別代號代表地上衡,取“上”的漢語拼音首字母;C為傳力結構代號代表傳力機構是電阻應變式稱重傳感器;第二個S為示值形式代號代表數字顯示,取“數”的漢語拼音首字母;120代表最大量程為120噸;Q C為型式代號代表汽車衡,取“汽車”二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
二、汽車衡鑒重準確度提升措施
汽車衡作為一種大宗商品計重工具,衡重結果實時顯示,快速而準確,但要以其衡重結果作為貿易各方交易結算的依據,還需要鑒定機構專業(yè)鑒重人員對衡重全程進行專業(yè)的監(jiān)督記錄,防止出現衡重不規(guī)范、篡改衡重記錄、漏衡、錯裝等各類異常衡重甚至違法行為,才能達到衡重結果客觀、準確、公正。
1. 對衡器及其司磅人員的要求
電子汽車衡主要由承重傳力機構(秤體)、高精度稱重傳感器、稱重顯示儀表等三大主件組成,由此即可完成基本的稱重功能,在此基礎上也會有打印機、大屏幕顯示器、稱重管理軟件等各種配件以完成更高層次的數據管理及傳輸的需要。其中,稱重傳感器是電子汽車衡的核心部件,起著將重量值轉換成對應的可測電信號的作用,傳感器的優(yōu)劣直接關系到整臺汽車衡的精確度。衡器應經周期鑒定合格,并配有國家計量部門出具的鑒定合格證書;司秤操作人員需經過相關業(yè)務培訓,具有處理突發(fā)情況的能力,且具有較高的職業(yè)道德;計量室應配置必要的監(jiān)控設施,保證衡重時鑒重人員可觀察被衡重車輛相關位置有無異常;衡器水平引道長度不得小于衡器臺面長度的三分之二。
2. 注重衡器鑒重過程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首先,每次開始衡重前要注意查看衡器顯示儀表是否歸零,歸零后方可進行衡重,并每隔一段時間用1.4d重砝碼測試汽車衡靈敏度;車輛駛入秤面前應減速,時速須保持3km/h以下,駛入秤面后,熄火,保持車輛靜止狀態(tài),不得有搭乘人員隨車衡重,不得增減額外的重量;空、重車對應衡重一次有效,港區(qū)內短途倒載車輛,遇車體結構屬鐵殼自卸車可減少空車衡重次數,但仍需避免一次定車重,減少因油料增減及卸車殘留貨物對衡重的影響;拖掛車應解體單車衡重,超長、超重車車輛,必須更換車衡重;車廂、車門不嚴密容易產生沿途撒漏的,應禁止使用,對發(fā)生撒漏或沿途失落的已衡重的商品,可會同相關部門做出現場記錄。其次,由于衡器鑒重結果影響貿易各方利益,不遵守規(guī)則的各方會蠢蠢欲動,駕駛員也會參與其中,對其監(jiān)督管理非常有必要。隔一段時間隨機抽取車輛進行跟蹤,觀察其是否按既定道路行駛,如有偏離一定要跟蹤調查。同時也要對車輛內部詳細檢查,有無加裝隔層和水箱等影響衡器鑒重的準確性的行為,如有發(fā)生嚴肅處理,需要警示規(guī)范駕駛員行為。據報道,某駕駛員與他人駕駛兩輛加裝了隔層和超大隱蔽水箱的貨車到某鐵路企業(yè)裝運廢鋼,進場過磅前注水虛增貨車皮重,進場后迅速清空注水然后裝載貨物,這種“偷梁換柱”的伎倆利用改裝貨車“重車進場,輕車裝貨”給企業(yè)造成了嚴重損失。
第三,加強汽車衡鑒重過程中的小票制度管理。即倒運始端出貨鑒重人員應開具一式多聯小票,即保管存根聯,出庫聯,駕駛員結算聯和倒運終端核收聯等。重、空車過磅后,鑒重人員應在重、空車小票上簽章,倒運終端應有鑒重人員核對小票。衡器鑒重工作結束后應將核收的小票與磅單核對,防止跑車漏衡或錯裝等事故。小票管理制度環(huán)環(huán)相扣,缺一不可,如果汽車衡過磅過程中沒有派駐鑒重人員,司秤人員大意,就會出現雖然車輛過了磅但沒錄入汽車衡軟件系統(tǒng)的情況,造成漏磅。
3. 掌握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當衡器鑒重的數據出現異;蛑貜托宰兓^大,應及時比對加以確認,比對數據的差值,應不超過當量檢定允差值的兩倍,必要時應用標準砝碼予以測準。鑒重人員在工作時,如遇大風、雷電、暴雨及其它不適于上述工作的情況,會影響人身安全和衡器鑒重數據的準確性時應停止工作。對于包括各種氣體或封裝密固的桶裝商品等不能回皮的商品,可在鑒定結果注明的情況下按照習慣約定皮重、發(fā)票或重量明細單上列明的皮重推算凈重;對于出口商品因抽取的樣品重量原則上應由發(fā)貨方補足或在外包裝上加蓋取樣標記,進口商品于稱量前抽取樣品的,樣品重要應計入到總重量;經過計重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口且容易產生變量損耗的商品,應在出口前進行抽查衡重,抽重復衡結果和原來的鑒定重量在允許誤差范圍內的,按照原來的鑒重結果出證,否則按照復衡結果出證。
三、結論
汽車衡鑒重工作繁重,需要鑒重人員具備嚴謹的工作作風,敏銳的洞察力和不怕苦累的工作態(tài)度,才能取得準確的衡重數據。隨著5G物聯網技術、無人駕駛技術的到來,可以預見,利用大數據處理,給無人駕駛車輛設定路線等程序,汽車衡將會在封閉、安全的管理環(huán)境中進行計重,并且經國家標準化的管理設備出具的磅單就可以作為貿易結算依據,客觀、準確而高效。